【导语】 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及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
3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及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
对于申报企业的条件,《规范条件》要求,相关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符合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从事工业机器人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三年。近三年,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3000万元;本体制造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5000万元;集成应用企业营业收入年均不小于1亿元。
在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方面,《规范条件》提出,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等。
此外,《规范条件》提到,产品售后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指导用户合理使用产品,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和维修服务。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
工业机器人被誉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其研发、制造、应用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工业机器人装机量占全球比重超50%,稳居全球第一大工业机器人市场。
新闻来源:央广网